公共地役权在公益林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2015-01-25分类号:F326.2;D922.63
【部门】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长期以来,以禁伐、限伐以及限制性利用为主的公益林管理,缺乏利益诱导机制,导致公益林建设管理中生态利益(国家利益)与经济利益(集体、个人)的失衡,影响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文章借助公共地役权权利特性,论述了公益林管理的公共属性及公共地役权的法律属性。明确了公共地役权主要应用于公益林经营性管理。在管理中利益各方可参与协调以达到利益协调目的。
【关键词】公共地役权 公益林管理 利益协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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