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2015-09-25分类号:F326.2
【部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集体林对于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生态补偿是构建和谐保护管理格局的有效措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补偿机制形成于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过程,有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两种方式,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补偿机制存在标准不科学、客体不全面、程序不健全等问题,成因在于保护管理理念滞后、能力低下。为优化自然保护区集体林补偿机制,应建立科学补偿标准,完善补偿对象,拓宽生态补偿投入渠道,健全补偿工作程序。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 集体林 生态补偿 对策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影响研究"(编号:TD2012-0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分林到户’后的农户林地林木流转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编号:T71003007);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政策研究项目“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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