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执法监管困境与出路
2015-11-15分类号:F321.1
【部门】江苏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
【摘要】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27号文),在设施农用地执法监管机制方面主要有两大创新:一是设施农用地管理更加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前,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需签订用地协议,旨在利用构建三方民事合同关系,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基于合同治理
【关键词】农用地 农业健康发展 乡级政府 民事合同 土地所有权人 国土资源 管理作用 流转合同 承包农户 农业部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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