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及其权利研究
2015-02-15分类号:F301.3
【部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难题之一。本文从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的情形入手,依据各主体对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的不同诉求,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圈定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在此基础上,依次设计了五大利益主体应有的权利,由此全面构建了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主体权利格局。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 增值收益 利益主体 主体权利
【基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项目(IDHT201304079); 北京联合大学人才强校计划人才资助项目(BPHR2012E01)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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