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两湖乡村的地权分配
分类号:F301.2;K258
【部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民国时期两湖地区乡村的地权较为不均,无地户和少地户占很高的比例,有地户之间的地权分配亦很不平均,大量的农户仅占有不到10亩的耕地。湘鄂两省的地权分配不均度上较为接近,湖南省的地权集中程度并不比湖北高出许多,但湖南的公田比例要比湖北高出很多。湘鄂两省内部私有耕地在不同地理环境下的分配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点。从经济地理上说,湖南省的核心农业区地权集中,湖北省的核心农业区地权分散。湖南省的核心农业区在近代涌现了一大批高级别的军政官员,造就了相当数量的官僚大地主,这是湖南核心农业区地权集中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民国 两湖乡村 地权分配 核心农业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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