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民主体地位的现代农业经营三种模式的评析与选择
2015-11-15分类号:F321.1
【部门】兰州城市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摘要】丰富多样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应当是农民自主、自觉选择和创造的结果。从农业经营中基本权利主体—农民对于权利客体—土地支配性角度,或者说农民与其承包地上的具体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联系来看,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无非三种类型,即农民家庭对于承包地以直接的、合作的、流转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民要对加强各种经营方式的法律机制及利弊得失的认知,以提高市场博弈和应对经济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主体地位 直接经营 合作经营 流转经营
【基金】甘肃省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名称:《基于三维法权圈的甘肃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实践创新和模式设定》;项目编号:1305ZCRA156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