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企业主人”新论

1998-05-25分类号:F270

【作者】李笠农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经济系
【摘要】文章认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彻底澄清和否定“职工是企业主人”和“民主管理”这类似是而非的观点,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广泛分离的现代经济社会中,职工既不能是国有资产收益的占有者,又不能是国有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将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研究和建设导向所谓“民主管理”误区的思想根源。作为“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职工代表大会不应当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职能应当只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企业职工的代表机构和谈判机构:汇集和反映企业职工的要求,并代表企业职工与资方进行谈判;另一方面它是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机构:决定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法,并且集体操办企业职工的福利事务
【关键词】职工福利基金  代表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  资本所有者  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资产收益  效率原则  国有制  保证资本  占有者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