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被告”引起的思考
1998-08-01分类号:F249.2
【部门】湖北省黄冈市劳动局
【摘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能否当被告?笔者结合最近了解的两起仲裁被告案件将此问题提出来,以期引起重视和思考。案例一1997年4月,湖北黄冈市某县铁路实业开发公司职工周某因公司通知下岗,停发工资,并要求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发生劳动争议。经协商...
【关键词】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 公司通知 养老保险费 劳动仲裁 开发公司 劳动行政部门 行政诉讼法 行政审判庭 福利待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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