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股权制衡对上市企业恶性增资影响研究
2015-09-25分类号:F275;F832.51
【部门】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从我国制度背景出发,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考察了我国上市企业大股东性质、股权制衡对恶性增资的影响作用。选取2008-201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有时,股权制衡对企业恶性增资的影响不明显;前两大股东性质均为国有时,股权制衡对恶性增资存在正的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也与恶性增资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大股东之间合谋;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制衡股东非国有性质时,虽然股权制衡与恶性增资没有显著的负相关性,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恶性增资显著负相关,这充分说明我国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时,为获得私人利益而进行恶性增资的可能性较大。
【关键词】恶性增资 股权制衡 大股东性质 制度背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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