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得税会计
1998-03-15分类号:F234.4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
【摘要】论所得税会计杨虹一、所得税会计的提出所得税应纳税金的计算,取决于两个因素:税率和税基。其中税率一经税法确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无需企业重新确认;而税基的确定,需要企业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重新确认和计量。这是由于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目标、原...
【关键词】应税收益 所得税会计 税收法规 纳税影响会计法 递延税款 应付税款法 永久性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金 会计收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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