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与消费者、农业企业的利益均衡——基于不完全契约与博弈论的分析
2015-02-15分类号:F224.32;F313.7;F717
【部门】中共聊城市委党校
【摘要】在机会主义等假设条件下,超市与消费者的利益均衡取决于消费者维权成本和超市罚金的高低;超市与农业企业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双方在经济原则下行为相机调整的结果。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超市声誉意识、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与监管职能、建立"农超对接"新型流通模式、构建可自我实施的契约环境可有效避免相关主体利益失衡的出现。
【关键词】超市 农业企业 消费者 不完全契约 博弈论
【基金】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山东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及其实现机理研究”(2013RKB01276)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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