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律”“令”到“时令”——秦汉林业立法及森林保护体系变迁
2015-12-15分类号:D929;K232
【部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摘要】从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看,秦汉社会以国家为主体的山林保护体系处于不断弱化的历史阶段,对山林护育的行政保障从先秦时代的"律""令"规制退化为汉代"月令"等时俗性的约束。对照史籍与出土文献的相关记录,即使林业资源保护条文的执行也面对"得诏书,但挂壁"的现实窘境。这一历史性变迁的根源,在于林业立法体系的弱化。先秦时代较为完备的林官体系逐渐解体,由主要服务于帝室的少府、水衡都尉、将作大匠等零散设置所代替,且具有重采伐利用而轻于管理护育的特点。
【关键词】秦汉 林业立法 森林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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