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现代性思考
2015-05-15分类号:D929;D924;D925.2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西汉一直到清代,延续了两千多年,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该项制度有着深刻的价值意蕴,首要的是法律的人文关怀,即承认人的恻隐之心。其次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具体指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同时,该项制度基于对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稳定和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亲亲相隐制度与基本伦理道德相契合,也有利于人们对法律的自觉遵守与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与现实意义应充分发掘,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应赋予近亲属免证特权;《刑法》中包庇、窝藏之类的犯罪,应根据法定刑的轻重相应地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
【关键词】亲亲相隐 谦抑性 免证特权 刑法史
【基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Q2014D02)
【所属期刊栏目】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