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混合所有制经济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2015-09-10分类号:F121.24
【部门】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宝贵成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坚持和巩固这一成果。混合所有制能融合不同类型经济成分的发展,融合不同经济主体对经济权利、投资和收益、经济效率和经济公平的追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在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以及该利益共同体的规模壮大与活力迸发。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提高国企经济效益,创新国企收益分配方式,确保国企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不同经济成分广泛采用资本融合、企业战略融合、生产经营扶助等方式,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同发展、共繁荣的局面。
【关键词】基本经济制度 混合所有制 融合功能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生改善长效机制研究”(编号:14FKS011); 2015年四川大学培养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研究(编号:SCVH23)的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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