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交的数字化权保护——从美国的DMCA看我国技术措施保护
1998-12-20分类号:F204
【部门】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博士
【摘要】1998年10月28日随着克林顿总统在“千年之交的数字化版权法”(以下简称“DMCA”)上签字,一部宣称贯彻、实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新条约的法律从此在美国出现。“DMCA”被认为是近25年来对美国版权保护体系的最重大修订。顾名思义,在世纪之交,该法表明美国版权法迎接数字时代的决心。
【关键词】技术措施 DMCA 美国版权法 软件版权 江民 克林顿总统 版权作品 盗版软件 盗版者 反盗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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