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视角下的信托破产隔离机制探析
2015-10-15分类号:D922.291.91;D922.282
【部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目前,信托所具有的破产隔离功能尚未被破产法律实务界充分关注。本文分析了破产管理人在处理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作为债务人时,应如何对上述主体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准确区分,进而推动信托破产隔离机制的实现。本文建议,在我国现阶段尚未落实信托登记制度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应将调查重点放在信托财产初始形态与后续变更形态之间的关联转换方面,对在信托运用过程中以不同财产形式出现的信托财产进行准确认定。
【关键词】信托破产隔离 信托财产独立性 信托登记 破产管理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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