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环境教育”条款有效实施的思考——以环境教育立法为出路
分类号:D922.68
【部门】南昌大学法学院 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
【摘要】环境教育是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和引导友善环境行为的主要方式,也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新《环境保护法》第九条作为我国环境教育的"宪法性条款",对推动环境教育发展有重大意义。但是,当前中国环境教育存在着体系不健全、缺乏资金和师资保障等困难。因此,新《环境保护法》中"环境教育"条款的有效实施面临诸多阻碍。纵观国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是通过立法不断提升和推进的过程。未来中国的环境教育应当以立法为出路,构建完善的环境教育法律制度,以实现环境教育长期稳定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环境教育 环境保护 立法 生态文明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课题“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染防治制度研究”(CLS(2013)C52)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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