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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实现村民自治权是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的关键——以广西河池市“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为例

2015-02-15分类号:D422.6

【作者】李乐平  韦广雄  
【部门】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摘要】"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是广西河池市对于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作出的一种有益探索,该模式所创造的"引、放、议、评"四步工作法抓住了当前乡村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创新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该模式表明:在充分肯定和坚持村民自治制度的前提下,保障和实现村民自治权是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的关键。
【关键词】村民自治权  保障和实现  改善  乡村治理机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XZZOO7); 2014年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研究中心”(桂教科研[2014]12号); 2014年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桂东南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桂教科研[2014]12号)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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