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与社区参与——以扬州市为例
2010-11-27分类号:D082
【部门】扬州大学管理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摘要】协商民主成为城市社区参与的有效途径,是由城市社区空间、人口等因素及社区事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并且我国城市社区具备了公民协商的机制与平台。协商民主需要较多的先置条件,然而对扬州市社区实证调查的结果却表明,当下在城市社区里实施协商民主还存在公共理性不足、公共利益达成困难、居民能力不平等等困境因素。加强竞争民主的建设、建立利益整合机制及公平分配资源是化解这些困境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居民 协商民主 社区参与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CZZ020)——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民意表达途径研究之阶段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问题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