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旧”改造的原则及调控规制
2013-10-27分类号:F301
【部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法学院
【摘要】广东"三旧"改造是土地整理实践的创新举措,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破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其实质是土地盘整后的再开发与循环利用。对"三旧"改造涉及的房屋拆迁与土地权属等重大利益关系调整问题的研究,重在明确改造的政策机制,手段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其能否顺利实施的保证。借助城市更新与土地循环利用理论,通过规范、实证的研究,从利益关系规范调整的视角,综合考量村社集体经济发展、实施主体及其权责、"违建"处置等障碍性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和谐推进"三旧"改造的原则,分析了相关保障机制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土地整理 “三旧”改造 障碍因素 法律规制 政策调控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75)——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及再开发法律规制研究之阶段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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