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以行业协会为例
2007-01-01分类号:F203
【部门】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福建泉州362021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福建泉州362021 福建泉州362021
【摘要】本文尝试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以我国行业协会为实证对象,从道德风险问题、多重博弈关系、显隐性激励机制等方面研究了我国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分析认为,现阶段要充分发挥声誉等隐性激励机制对协会负责人的约束作用,要加快制定《行业协会管理法》,注重管理权限激励、社会地位激励与声誉激励相结合,培育行业协会负责人职业声誉机制,建立行业协会负责人的问责制。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行业协会 委托—代理理论 隐性激励机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研究”(项目号06BZZ023);; 华侨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项目号06HSK25)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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