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1998-09-15分类号:D922.24
【部门】中保人寿通州市保险支公司
【摘要】提示:本案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就保险责任与保险费率作出特别约定的案件,但法院判决时确认“约定”无效,并自造“法律条款”内容作依据,这是违法的,应当引起关注。一、案情简介1995年5月9日,江苏省高淳县杨某与保险公司签订船舶保险合同,并...
【关键词】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显失公平 保险条款 保险事故 保险活动 保险费率 江苏省高淳县 法律条款 保险标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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