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缴义务人与代征人的法理思考
1998-02-05分类号:D922.22
【部门】山西省地税局征管处
【摘要】关于扣缴义务人与代征人的法理思考□张小平首先,委托代征与代扣代缴二者所成立的法律依据不同。扣缴义务确立于法定代理关系的成立,这种代理责任是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确定的,并且不以税收法律关系当中任何一方的意志而发生转移。所以说扣缴义务直接来...
【关键词】法理思考 代征人 扣缴义务人 税收法律关系 代扣代缴 法定代理 行政合同 征管法 张小平 委托代理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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