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学费价格机制实证分析
2005-04-20分类号:G647.5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管理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管理学院
【摘要】我国公立高等教育收费始于1989年,由中央和地方两级定价后,对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高教收费,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公立高等教育学费是其价格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取决于高等教育的供求关系、生均教育成本、居民承受能力以及政府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等。助学金、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和学生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学生资助政策,是缓解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公立高等教育收费 学费价格机制 教育公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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