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影响公司价值的实证分析
2010-02-10分类号:F276.6;F275;F224
【部门】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建立健全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经营者持股、国家股股东(国有资本注资持股)和流通股股东(中小股东持股)具有不同的股权激励效果。其中经营者持股具有最强的激励功能,有利于改善公司绩效和提升公司价值;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国有资本容易出现投资者主体缺乏保护机制的问题,进而扩大委托代理关系的距离以及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引发企业效率低下;在流通股股东的激励环境下,股权流动性分裂从根本上损害了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可能导致经营者持股和国家股的激励减弱。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制造业机械、设备、仪表次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实证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经营者 股权激励 公司价值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自主创新三层三维激励机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BJY018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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