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实证分析
2004-01-10分类号:F233
【部门】广东长安集团公司财务部 广东 广州 510632
【摘要】2001年证监会首次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这一信息,该项规定既便于考察事务所的独立性,又便于考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迈进一个台阶。这里拟从2001年年报出发,对首次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进行实证分析,并探讨产生这一现状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上市公司 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独立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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