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督与现金股利代理理论实证研究
2007-11-18分类号:F276.6;F275;F224
【部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攀枝花学院 陕西西安710049 陕西西安710049 四川攀枝花716000
【摘要】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外部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作为公司监督效果的代理变量,本文提供了一个现金股利能够减小代理成本的新证据。在控制了股利变动率、未预期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财务杠杆、公司规模以及经营业绩等因数的影响后,本文发现,市场对增加现金股利公告的反应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与公司监督质量负相关。本文的结果暗示,在公司监督无效时,分派现金股利是一个降低代理成本的必要替代选择。
【关键词】事件研究法 现金股利 代理成本 公司治理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671058)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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