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业组织在关贸总协定体制中的作用
1992-10-27分类号:
【部门】
【摘要】我国即将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席位。作为关贸总协定的一个缔约方,我国就可以按其所确立的利益机制获得经贸利益。然而,“可以”获得利益不等于就能坐享利益。关贸总协定所确立的利益机制是纷繁复杂的,它只是保证了利益的存在,而各缔约方要想实际享受到利益,还必须主动地去努力获取。以往数十年的情况表明,有些缔约方充分享受到了关贸总协定所确立的利益(如日本、南朝鲜等),有些则没有(如印度等)。这就存在一个如何按照关贸
【关键词】缔约方 不等于 约束机制 国际市场 国际经贸 倾销行为 反倾销问题 能力约束 现代企业经营 反倾销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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