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前后外资工业企业转移定价动因探析
2013-03-28分类号:F276.43;F425;F812.42
【部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摘要】根据对华投资来源地的不同将我国外资工业企业分为三大类,同时按照各地享有税收优惠程度的不同将外资工业企业所在地分为三类,结合2008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和关税税率的变化情况,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投资来源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与地区的大部分外企以"低价进口"方式逃避我国关税的动机明显;投资来源于新加坡和港澳地区的外企存在以"低价出口"逃避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动机,通过避税港实施国际转让定价进行"三角避税"的证据不明显;投资来源于避税港的外企通过"高进低出"直接避税的动机明显。除税务动机外,我国的外资工业企业还存在以国际转让定价侵吞中方税后利润、规避汇率风险和社会政策风险的非税动机。
【关键词】外资工业企业 国际转让定价 税务动机 非税动机
【基金】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YZ1-44)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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