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会的运作与法律制度构建研究——基于Q县的实证分析
2012-07-25分类号:D922.28;F321.42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摘要】中国合会具有互助合作的道德基础,生活、生产与市场的外部激励,规则与程序的组织机制,信息与声誉的约束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合会发生异变,合会风险加剧,倒会时有发生,对地区金融安全的影响日益加深,甚至波及金融体系的其他部门,对社会经济构成严重的破坏。中国政策的摇摆使合会长期缺乏相应法律规制,这导致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司法无所适从,金融安全法制框架难以有效吸纳对其实施的规制行为和制度,并可能出现损害经济或危及金融安全的两难局面。因此应当建立以"一项价值目标、两大基本原则、五项具体规则"为结构的合会法律制度,引导合会运作走向有序化,促进合会法律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合会 金融安全 法制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06XGJ0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语境中第三部门社会矛盾的应对机制——侧重于私权与公权界限模糊领域的实证分析”(07CFX002);; 教育部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国家整体金融框架下的民间金融”;; 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青年教师成长项目“私权与公权极限模糊领域的制度选择——以第三部门为分析对象”(QN09-24)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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