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法律保护对控制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影响——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
2008-11-15分类号:D922.29;D92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金融系
【摘要】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为控制性股东侵占外部人利益提供了动机和便利,这类公司存在更大的代理问题,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机制是加强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通过拓展LLSV对债权人法律保护的评价体系,可以发现我国债权人法律保护正在逐步加强。以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状态衡量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高低,实证研究发现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公司有更低的银行负债增长率、更高的利息支付成本,说明随着债权人法律保护的加强,银行能够对控制性股东利用债务进行利益侵占的行为有一定的限制作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总体偏低的银行长期负债率和高代理成本公司偏高的负债存量,也反映了我国债权人法律保护当前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关键词】债权人保护 现金流权 控制权 控制性股东 银行债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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