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丑闻、声誉机制与董事会重构
2011-02-28分类号:F275;F276.6;F224
【部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以2003~2008年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了声誉机制对公司董事会构成的影响。我们发现这些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在丑闻发生前后有明显变化,尤其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显著增加。回归结果显示,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声誉惩罚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表明发生丑闻的公司为了重建企业声誉和挽回投资者的信心,会通过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以加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声誉机制的公司治理效果研究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也拓展了董事会构成变化的研究,依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丑闻 声誉机制 董事会构成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630140、08JC630073)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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