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合并行为——德国反垄断法的启示
1998-04-20分类号:D951.6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摘要】中国学者在从反垄断法的角度上研究企业合并之现象时,通常直接套用企业法中的“企业兼并”概念,其所指也多局限于吸收式合并。实际上,反垄断法所调整的企业合并,其涉及的范围要比“企业兼并”广泛得多。它除了包括企业法意义上的企业兼并、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合并外,还应包括其他许多特定的、影响企业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行为。
【关键词】企业合并 反限制竞争法 吸收式 市场竞争 章程规定 经营范围 法律地位 新设合并 企业资本 被合并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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