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公司特质波动能够被定价吗——基于“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的测度与检验
2011-11-28分类号:F832.51;F224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根据我国A股市场数据,运用"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将个股风险分解为市场风险、行业层面风险和公司特质风险,并通过实证检验得出如下结论:(1)从1995年到2010年的15年中,我国证券市场的平均公司特质风险经历了下降和上升的"U"型趋势,并且时间序列平稳;(2)公司特质风险在个股波动中的比例不断升高,逐渐成为个股风险的主要来源;(3)在三个层面风险中,只有市场风险具有市场收益的预测能力,公司特质风险和行业层面风险则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上述实证结果表明,公司特质风险没有被市场收益定价,也就是说,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特质风险只是反映了公司层面信息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特质波动 非资产定价模型分解法 时间趋势 定价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9CJY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0901001);;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博士)科研创新基金(CXJJ-2011-311);; 安徽师范大学校级青年科学基金(2006xqn21)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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