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部门能撤销变更国土部门处罚决定吗?》案例讨论
1998-08-10分类号:D920.5
【部门】
【摘要】《法制部门能撤销变更国土部门处罚决定吗?》案例讨论土地行政案件不属政府法制部门管辖范围1.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对土地行政案件无复议管辖权。《行政复议条例》第11条规定:“对县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
【关键词】法制部门 案例讨论 行政案件 政府法制工作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土地管理部门 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诉讼法 违法事实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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