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的立法模式再思考
2007-10-15分类号:D923.2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物权保护采侵权责任的立法模式抑或物权请求权模式,在学界有不同看法。前者虽有其合理性,但弊端更为显著,不仅可能模糊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更有颠覆侵权行为法价值的危险,在立法上不足采。对后者来说,一方面,物权请求权使民法的性格得以彰显,符合请求权作为权利的内在逻辑,另一方面,物权请求权不能为侵权法所吸收,且具有独立于债权的实证依据。因此,物权请求权模式具有更充分的存在理由。
【关键词】物权请求权 物权保护 民事责任 立法模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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