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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我国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

2014-03-01分类号:F812.42

【作者】杨武  刘振亚  李升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经济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摘要】本文在最优税制理论的基础上,考虑了高收入者收入的帕累托分布现状,并使用我国现实收入数据对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进行了测算。实证结果显示,我国当前"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税率45%偏高,应适当降低至35%~40%。从我国当前国情来看,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并不会对我国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而最高税率的降低会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和进一步改善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工资、薪金  个人所得税  最高税率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财政制度与政策:国际历史经验视角”(批准号2009JJD79005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基于新开放宏观经济学的金融危机模型和货币政策协调研究”(批准号11YJC79023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财政体制视角下的房产税改革:理论与实证分析”(批准号12YJC7907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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