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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的治理机制前置因素研究

2014-04-30分类号:F426.4;F274;F224

【作者】李随成  黄聿舟  裴旭东  
【部门】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以我国装备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对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中治理机制的前置因素进行实证研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检验技术新颖性、产品模块化、资产专用性三个前置因素对不同治理机制的作用。结果表明技术新颖性对规范治理和契约治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产品模块化对权威治理和规范治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资产专用性对三种治理机制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研究结论不仅明确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的治理机制前置因素的影响作用,也对合作开发新产品过程中有效管理供应商提供指导依据。
【关键词】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  治理机制  技术新颖性  产品模块化  资产专用性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2172);;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0YJA630085);; 陕西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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