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2010-04-20分类号:F271;F276.6;F224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利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推进的特征,实证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本文发现:无论是政府控制的还是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都可以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不过股权分置改革仅能显著影响非财务信息披露,而对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并不显著,本文认为这是由于信息披露专有化成本存在所导致的,而且公司财务信息的专有化成本要高于非财务信息。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之所以能有效提升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通过改变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利益基础的一致性改善了公司治理。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 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 终极控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的影响研究”(08BJY151)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现代金融学科体系的创新与发展”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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