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互惠原则及我对其应用
1992-12-26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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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惠是利益和特权的相互让与,是两国之间确立起商务关系的一个基础。互惠原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总协定文本的前言中,对总协定的宗旨和目的,就明确规定缔约各国政府“切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岐视待遇,以对上述目的作出贡献”。总协定的互惠原则的规定,还可见诸于第二十八条附加的《关税谈判》第一款。该款规定:“缔约各国应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进行谈判,以大幅度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的一般水平,特别是降低那些使少量进口都受到阻碍的高关税,并在谈判中适当注意本协定的
【关键词】多边贸易谈判 关税谈判 互惠原则 贸易障碍 东京回合 肯尼迪回合 乌拉圭回合 进口管理 减让 进口许可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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