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略论宋代提点刑狱司的财经职能

2015-09-15分类号:K244

【作者】方宝璋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宋代提刑司财经职能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真宗至英宗时期、神宗至钦宗时期、南宋时期三个阶段,总的趋势是不断扩张,自神宗熙宁后在地方路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提刑司通过在司与巡察、分权与监察、编制审核上报各种会计账籍、考课等方式和方法来执行财经职能。提刑司在财经上对中央中书(或尚书、尚书户部)、内库和枢密院负责;在地方路级与转运司、常平司等互相监督,其财经职能仅次于转运司;在州县主要通过通判、丞簿执行其财经职能。提刑司的财经职能对宋廷防止地方割据、肃清吏治、保证国家财政收支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路级多头管事、行政效率低下,冗官冗费严重等问题。
【关键词】宋代  提刑司  财经职能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管理思想通史”(项目批准号13&ZD081)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