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教育应走“实践理性”之路
2015-10-15分类号:G712;D90-4
【部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
【摘要】高职法律专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设了以来,一直处于摸索发展中。职业教育的特征决定了高职法律专业设置必须满足应用性、实操性的要求,走实践理性之路。高职法律教育立足于职业本位,引导学生在职业情境中获得相关职业技能,需要夯实学生基础素质,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的能力。
【关键词】实践理性 高职法律教育 技能 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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