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保支付价制度设计及实践探索模式比较——以三明、重庆和绍兴市为例
2015-09-25分类号:F842.684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摘要】2015年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医保支付价制度成为管控药品价格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三明、重庆和绍兴三个试点城市医保支付价制度的实施范围、标准确定以及利益分担进行比较分析,发现该制度的实施虽取得一定成果,符合新医改的目标,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激励与惩罚不对称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完善药品医保支付价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药品医保支付价 激励对称 利益分担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协同改革模式研究”(11CGL09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医保支付制度对利益相关者作用机理及整体优化机制研究”(71273176);“医保支付约束激励公立医院优化递送体系研究”(71573175)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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