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罪恶税”实现多方共赢
2015-07-25分类号:F8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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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为实现控制烟草消费和增加财政资金的双重目的,许多国家都纷纷对烟草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其中,菲律宾进行的烟草税改革成果显著。改革前的情况菲律宾于2012年12月通过《"罪恶税"改革法案》(以下简称《法案》),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菲律宾的卷烟税收体系是世界上最低效的之一。1996年10月,菲律宾将各卷烟品牌按净零售价高低分成四档征收从量税。根据这种"价格分类冻结"的方式,这些品牌从1996年以后都"冻结"在同一档中,无论它们零售价如何变化。此外,每一档的税率在《法案》实施前都保持很低水平。
【关键词】卷烟品牌 双重目 烟草税 税收体系 税收制度 改革法案 烟草消费 税收收入 简化税制 高档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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