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业“营改增”的探讨
2015-08-05分类号:F812.42;F426.92
【部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摘要】我国建筑业要实行"营改增"。为此,首先,要解决好建筑业购进机械设备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同时对其他方面进项税额也要加以合理抵扣。其次,要合理设置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率,合理实行建筑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再次,要解决好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进项税抵扣 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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