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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依法征税保质增量

2015-05-21分类号:F812.42;D922.21

【作者】李临福  
【部门】广西崇左市地税局  
【摘要】新修订的《预算法》已颁布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预算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对税务部门来说,就是要从过去的"按任务收税"转变为"依法征税"。如何适应新《预算法》主导的税收
【关键词】《预算法》  逆周期  年度预算  收入预算  依法治税  收入中心  短收  税款入库  执法风险  纳税服务水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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