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重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建议
2015-05-26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一、统筹改革现有地方税种,渐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1.将现行涉及房地产的税收进行"一揽子"综合改革,逐渐把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培育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级基层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第一,根据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 主体税种 房地产税 财税体制改革 保有环节 资源税 城建税 治理视角 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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