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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合并抵销处理管见

2015-08-05分类号:F832.51;F275

【作者】李莉  
【部门】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  
【摘要】2014年3月21日我国公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优先股这一金融工具正式登上中国企业的融资平台。优先股在初始计量时需要在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之间进行区分,加之具有后续计量时可以重分类等特殊属性,它的出现增加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复杂程度。由于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尚未对其进行规范,本文对优先股合并抵销处理做一分析。
【关键词】优先股  合并报表  金融工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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