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税收体系重构
2015-08-25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
【摘要】我国从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试点,试点过程中营改增范围对应的税款全部归属地方,但长期来看并不现实。从税种管理角度来看,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应该实行统一管理,税款分配也应一致,否则会增加管理的难度和成本。从业务范围上来看,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现实征管活动无法在业务链条中将营改增范围与原有增值税业务范围划分清楚,从而影响到收入的分配。为解决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问题,长远来看应改革增值税的收入分配
【关键词】地方税收 税款抵扣 地方财政收入 收入分配 主体税 国地税 资源税 体系重构 房产税 税制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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