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中国财政分权改革的下一步
2015-10-15分类号:F812.2
【部门】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
【摘要】针对工具意义上的财政分权改革,应进一步延伸至对地方政府的行为重塑。地方政府行为变异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表现为地方行为选择与中央目标不一致、地方行为选择与社会公众目标不一致。地方政府具有地方代理人、中央政策执行者和自主决策者的多重身份,正是在权利本位下地方代理人角色的缺失才是地方政府行为变异的根本原因。未来的改革应从政府权力本位向民众权利本位转变,塑造维护民众权利的"地方代理人",创建"以民众为中心的地方政府",突出强调满足民众需要的权利思想,实现权力-权利匹配;还应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预算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问责有效的财政分权。上述内容构成了中国财政分权改革的下一步。
【关键词】财政分权 地方代理人 权力本位 权利本位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地方税体系研究”(项目编码:14&AZD02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深层梗阻及其破解”(项目编号:2014M560540)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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